【深圳商報訊】(記者 彭晨)陳先生將車輛抵押,貸出了3萬元。因陳先生未能如期還款,最后汽車公司將其車輛開走。陳先生上門討說法,沒想到遭遇對方索要天價拖車費2萬元。
據(jù)陳先生介紹,他住在龍華建設(shè)路旁一小區(qū),以服裝生意為生。最近生意不好做,資金緊張,他想著通過借貸渡過難關(guān)。正好他家樓下有一家名為“深圳市恒勝汽車綜合服務(wù)有限公司”,業(yè)務(wù)人員表示,可以為其辦理車輛抵押貸款。今年6月30日,陳先生與深圳市恒勝汽車綜合服務(wù)有限公司簽訂了借款擔保合同,借款人是一名自然人,而恒勝汽車公司則是擔保方。陳先生借款3萬元,借款期限為3個月。按照合同約定,陳先生以機動車登記證為抵押,不過車輛他還是能繼續(xù)使用。每個月陳先生都按時還款,沒有任何拖欠或延遲。
到了9月底,陳先生想將合同延期,但是公司方面表示,要看一看陳先生的車輛,不巧此時陳先生車輛因為一起交通事故正在大修。到了9月30日,陳先生找到該公司一名負責人胡先生,希望能延遲還款。不過胡先生只是口頭承諾,雙方并未簽訂任何書面合同,此后陳先生也未還款。10月10日,恒勝汽車公司有工作人員找到陳先生,稱其未按時還款已經(jīng)違約,強行將其車輛開走。
陳先生隨后找到該公司討說法,試圖把車要回來??墒菍Ψ椒Q,是陳先生違約在先,不僅要繳納違約金和還清欠款,還要支付一筆2萬元的拖車費?!拔铱偣簿徒枇?萬元,拖車費就要收2萬元,車還是他們強行開走的。”陳先生說,對于違約金和欠款他都可以還清,但2萬元拖車費完全是漫天要價。陳先生和對方協(xié)商多次,但恒勝公司一口咬定沒有2萬元拖車費,就不能取回車。
昨日,記者聯(lián)系了深圳市恒勝汽車綜合服務(wù)有限公司胡先生。據(jù)介紹,恒勝公司相當于中介機構(gòu),借款合同中他們只是作為擔保方。當時陳先生確實提出要續(xù)貸,但必須還清貸款之后再重新申請。公司對于惡意拖欠本金,曾提出要適當提高催收費,至于具體怎么操作他就不清楚了。胡先生表示,他只是龍華公司這邊的,陳先生欠款一事目前由總公司負責。他也沒有總公司電話,也無法提供相關(guān)聯(lián)系人手機號。記者登錄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局管網(wǎng)查詢,恒勝汽車公司只是登記了一個公司地址,上面也沒有注明聯(lián)系電話。當事人陳先生表示,如果這件事情遲遲不能解決,他將選擇走法律途徑維權(quán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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