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以起訴,如果你買的是正規(guī)商品房,上面有房產證辦理期限,期限過后有賠償金額,不過一般很少,所謂抵押,就是他拿你們房產證到銀行辦理抵押貸款,和你把自己房子拿銀行貸款是一樣的道理,只不過他拿的是你們的而已,一般這個抵押都是拿沒有分成小產權的房產證去抵押,如果拖的很久,你們可以集體到當?shù)卣蛘呓值擂k要求解決.
1、先普及一下“大產證”和“小產證”知識,許多人至今未弄明白。大產證本質上就是“房”或“地”從“無”到“有”的一個初始登記的發(fā)證,如同嬰兒出生,發(fā)個出生證一樣。開發(fā)商在一塊地上建了若干套房屋,這房屋原先地球上是沒有的,現(xiàn)在有了,要取得國家管理機構對其法律上的認可確權,我們把這個認證過程稱之為“房屋初始登記”,把經(jīng)過確權的結果以頒發(fā)房屋產權證形式固定下來。這張證俗稱“大產證”。又因為產權人把它擁有的某套房屋賣給了或“送”給了別人,受讓人也要對其取得的房屋確權,取得法律文書。我們把這房屋的過戶過程稱之為“房屋轉移登記”。登記的過程就是審核的過程。若它符合國家的規(guī)定,則對這套房屋的新產權人發(fā)證,這個證稱為“小產證”。
2、“開發(fā)商拿不出大產證是因為抵押給銀行了”是個混淆的錯誤的概念。首先弄清楚,抵押物是“大產證”?“房屋”?大產證是不能做抵押物的!即便是房屋抵押也不用將辦出的大產證押給銀行的,這點開發(fā)商和銀行都懂的。既然交房前就存在抵押了,從開發(fā)商角度講,只能是發(fā)生過“在建工程抵押”,從購房人角度講,是“預購商品房”的抵押。國家規(guī)定,凡是被列入在建工程抵押的房屋不能進行預售,除非銀行對該套房屋先解除了抵押。因為賣給個人,個人完全可以拿它辦“按揭”抵押給銀行的。這會形成一套期房的雙重抵押,是不許可的。
再則,“抵押”不轉移“占有權”,這是抵押與典當?shù)谋举|區(qū)別。你把房屋抵押給了銀行,你照樣可以使用該房屋?。?/p>
3、抵押不影響產權登記,也不影響交房。交房是房屋的實物轉移,辦證是房屋的權屬轉移,兩者可以有條件地分離,現(xiàn)實中幾乎無法做到同時轉移。房屋買賣,雙方約定的交房條件可以有兩種:一是取得了住宅入住許可證但還沒辦出大產證就交房;二是辦出大產證后的交房。法規(guī)上都是可以的。你的屬于哪種,參見購房合同約定。符合約定的就能交房。即便抵押還存在,開發(fā)商照樣可以辦出大產證并自己拿著,你按揭的房屋照樣可以辦出小產證你并持有它。辦理了抵押登記后,銀行取得的是“其他權利證明”或“他項權利證明”。用專業(yè)術語來表達:產權證發(fā)給產權人,“他項權利證明”發(fā)給債權人或抵押權人,兩碼事嘛。